每年的3月15日被定义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呼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关注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九大权利。我国的315晚会一贯致力于推动法治建设、依法维权的价值追求,倡导在法治的阳光下,消费者更有尊严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更诚实守信地参与竞争,监管者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忠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今年晚会将会出现哪些大新闻,将成为大众最关心的焦点。
家电领域,商品质量不合格、回避“三包”责任、售后服务不及时……2016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涉及家电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3027件,虽比2015年的3132件有小幅下降,依然排在商品大类投诉首位。
家用电子电器消费群体广泛,购买量大,质量参差不齐,问题比较突出。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反映商品质量不合格、促销不讲诚信、广告承诺难以兑现、有意回避“三包”责任、售后服务缺乏规范和预收货款后不能按时供货等问题。
家电品类中,电视作为家庭日常使用的大件电器产品,经常与用户打交道。生活中,电视质量问题频现,各大品牌都曾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
三星电视作为全球知名品牌,一直深受国内国外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就是这样的品牌也会出现负面投诉问题。来自湖南消费投诉网消息,2016年9月8日,有网友投诉三星电视出现质量问题,但三星方与苏宁方之间互相推卸责任,投诉原文如下:
7月18日在苏宁易购一台型号为UA55K6800AJXXZ三星曲屏液晶电视,7月19日由苏宁送货安装,发现电视三个问题:1,边框有明显缝隙(之后具三星售后工作人员确认为整个边框开裂)2,电视是个歪的,3,电视不定时短暂黑屏。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19号下午)向苏宁申请退货,苏宁要求我联系三星售后开故障鉴定单,三星售后来确认问题后以是苏宁送货安装造成的故障为由拒绝开具鉴定单,要求我找苏宁解决,联系苏宁,苏宁以退货必须要三星开鉴定单为由拒绝退货,苏宁和三星之间相互推卸责任。
这样的三星电视,你怎么看?